关于上网文书质量问题的
通 报
各审判业务团队、立案庭、执行局:
近期四平市中级法院组织对第一季度上网文书开展质量评查,评查结果已经反馈,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我院被通报35篇存在问题文书,其中1篇文书错误级别为错误,其余34篇错误级别为瑕疵。经统计我院文书共存在以下五种低级错误:
1、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名称错误,案号:(2020)吉0303民初233号案件上网文书。(经审管办核对发现问题反馈后未修改)
2、上网标题中未写明审级。(2020)吉0303民初259号等7件案件的上网文书。
3、标点符号赘余。(2020)吉0303刑初19号等2件案件的上网文书。
4、当事人住所相同表述错误。(2020)吉0303刑初7号等12件案件的上网文书。
5、近行错别字、同音错别字、其他错别字。(2020)吉0303民初145号等13件案件的上网文书。
要求以上案件的相关承办人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查看上网文书与送达当事人文书是否一致,如送达文书存在以上问题应立即进行补正,减少不良影响。各员额法官需提高文书录入质量,提高校对软件的使用率,经审管办核对后的文书及时更正,保证系统录入文书、上网文书、送达文书相一致。
同时,各文员及书记员需要提高业务水平,按照要求对上网文书进行技术修改。
审判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7 15: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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