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和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铁东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的庭审、信访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进行。在此期间公告期满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其他庭审(公告送达除外)及诉讼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开庭案件一律不安排现场旁听,确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庭审。
(四)对于再审审查或者申诉案件、来院查阅档案等事宜的,在不超审限的前提下,建议延后办理。
(五)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优先通过吉林电子法院选择网上立案
(http://www.e-court.gov.cn/),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可通过电话联系立案大厅窗口进行咨询。
诉讼咨询电话:0434-3195612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室接受测温及安全检查,在确认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后方可入院。
(六)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因交通关停等因素的影响而延期。
(七)自2020年2月3日起,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联系和反映诉求。
信访联系电话:0434-3195604
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审判执行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7 11: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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