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某与被执行张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4)东石民初字第35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拘留十五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9 11:15:0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