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站在维护区域发展大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协调联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铁东区人民法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各类行政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与行政机关沟通协商的方式化解争议,年内新收一审行政案件69件,审结60件。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1件次,出庭率70%;坚持把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放在多元协调上,协助党委政府化解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年内共化解此类纠纷5件,有效促进了区域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强化执行联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零容忍”。除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常规打法外,多用拘留、罚款、拒执移送等办法,增强打击力度。年内对254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失信惩戒。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力促案件快执快结。我们开展了“春雷行动”、“夏日闪电”、“秋猎”行动、“冬季风暴”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结了一大批涉民生、金融、小额诉讼案件,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不懈努力。坚持“严格管理”,流程节点管控不放松。我院主动学习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细化了执行立案、送达、财产调查、强制措施、评估拍卖、交付、结案各个环节时间节点,缩短办案用时,今年以来,我院执行案件平均用时82.04天,较去年相比大大缩短。
(三)着力优化诉讼服务。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细化功能分区,在立案大厅内设立显示屏,及时推送诉讼服务职能,设置电子法院体验区,为来访的当事人及律师提供电子法院自助服务,年内共接待诉讼群众1.2万余人。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科技化建设。我们为当事人提供远程网上立案以及电话、网上预约立案服务,对因身体残疾或年老或体弱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由立案人员到当事人住所,上门办理立案手续,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年内运用网上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帮助2672位群众立案2296件。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对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对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及时释明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严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四)坚决捍卫绿水青山。为切实保护我区生态环境,全力守护绿水青山,铁东区人民法院结合环资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探索实践“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集中审判工作模式,详细梳理了环资案件类型,总结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共同特点,组建了专门的合议庭,责成专业的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年内,区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12件,为打造美丽幸福铁东作出了不懈努力。
(五)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以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就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如何应对风险、依法维权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年内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共计5条。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年内共审执结涉企案件213件,为辖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依法维护营商环境,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653件,敦促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经营。
(六)提升案件调解水平。结合案件具体实际,委托专门的调解组织和保险行业协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既缓解了审判工作的压力,也消除对立情绪,化解了双方矛盾,年内,我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调撤案件54件,调撤率达21%。成立值班律师工作站,方便对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诉讼服务,设立涉企案件调解中心,由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专门为前来诉讼的企业提供诉前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纠纷调解在诉前,真正达到“指导一件、引导一类”的效果。充分发挥速裁审判的功能,对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钱给付纠纷采用速裁方式审理,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确保诉讼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够早日兑现,年内,速裁审判庭审结案件358件。
(七)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保留派出法庭的基础上,在山门镇和长发村设立巡回审判点,两个巡回审判点于今年8月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巡回审判点注重创新审判方式,多元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多次与当地村委会沟通联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多次深入诉讼群众家中,为不便到庭参与诉讼的案件当事人“零距离”的法律服务。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的设立和派出,具有辖区范围覆盖广,分区合理的特点,且派出地均为区域重点旅游景区及农作物产出区,既为辖区百姓参与诉讼提供了方便,也服务了辖区经济发展。两个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共受理案件256件,结案223件,其中调撤案件47件,调撤率15.11%。
(八)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区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认真处理人大交办事项,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落实、反馈区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年内,我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43人次、现场见证执行12人次,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持和根本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区法院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人民法院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铁东法院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方面存在不足。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相对滞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解纷主体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相互之间的支持配合不足,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其他非诉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还不够畅通,矛盾纠纷向法院集中的形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司法服务上有新担当。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铁东。深化依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遵守法律、履约守信的良好氛围。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助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多元化、社会化和信息化。
二是在司法能力上有新突破。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三合一”的优势,保护好铁东区的青山绿水和蓝天净土。强化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努力让生效裁判兑现为“真金白银”。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进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法官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干警立足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强化干警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恪守司法良知和职业操守。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干警职业保障措施。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质量和公信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四是在接受监督上有新作为。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察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公开度、知晓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7 10: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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