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铁东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科)、立案庭、刑事庭、行政庭、民二庭(民事庭)、民一庭(民事庭)、北市场法庭(人民法庭)、城东法庭(人民法庭)、四马路法庭(人民法庭)、石岭法庭(人民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综合科、执行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队14个机构。
(1) 综合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负责本院的装备和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负责环境卫生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对财务收支、财务收发和增减使用、债权债务、费用、财务成果依法进行核算;负责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定期进行审计、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 政治部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警衔的评定与晋升呈报工作。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计划;负责全院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工作,贯彻实施人民法院奖励条例;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离岗待退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院党总支日常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本院法制宣传;负责编写《法院简报》、信息报道,起草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
主管法院内部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事项;对法院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 立案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办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对不服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负责处理信访相关事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4) 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
(5) 民事审判第一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和家庭、继承案件,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权案件,债权、债务案件,房地产案件,财产权属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6) 民事审判第二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买卖、保管、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企业破产等商事纠纷案件。
(7) 行政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立案,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赔偿办公室与行政审判庭合署。负责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民事、刑事、行政再审案件,环资类案件。
(8) 审判监督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
(9) 执行局
其主要职能是: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0) 法警大队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
(11) 人民法庭(4个)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第一审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合同、技术合同、破产、不正当竞争及各类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依法审理第一代位权、撤销权及悬赏广告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第一审买卖合同、借款(企业间)合同、租赁(非房屋租赁)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担保合同、典当、保险合同、电信合同、邮政合同、演出合同、 服务合同、经营合同、储蓄存款合同、证券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第一审信用卡、信用证、期货交易、信托、票据、证券权益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第一审股东权、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理第一审不当得利、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第一审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2) 审管办
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是:服务、保障、监督;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应包括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监督、审判绩效评估、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等工作内容。
审判流程管理是指对本院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审判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对扣除和延期审理等审判节点进行监督。
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本院已结的各类案件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评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通报,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即事后监督。
案件质量监督是指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进行个案剖析,分析查找被改判、发回和再审的原因。
审判绩效评估是依据省高院规定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对本院进行全面的审判绩效评估和考核。
审判态势分析是指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针对本院和本院各单位在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为院长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情况报告。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4: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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