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闪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铁东法院始终紧盯涉民生案件,在注重快立快执的同时,敢于啃“硬骨头”,向积案难案“亮剑”。近日顺利执结涉执信访积案。
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6年8月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该公司拆迁高某私有住宅119平方米,并以产权调换的方式于2007年12月31日在原地回迁2户住房。协议签订后,高某多次要求被告交付房屋,但该房地产公司一再推脱,未能交付。高某遂将四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铁东法院于2013年4月2日作出判决,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按协议约定为高某回迁安置住宅房屋2户,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能履行法律义务,2013年7月16日高某向铁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铁东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于2013年7月25日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判决,且2010年至2014年间,另有五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执行,均要求该公司按约定回迁安置房屋。但该公司始终找各种借口不履行判决,陈年积案始终未能执结,六起案件的申请人联名向最高院上访。为此,铁东法院从2009年12月至2018年底陆续将其他五件案件执结,这起案件成了执行干警的“心病”。
2016年11月8日,执行干警在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时,发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原名在房产部门登记了一套800平方米的办公楼。查到财产后,执行干警立刻行动,连同其他执行案件一起,于当天将这套房屋进行了查封。最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迫于压力,主动交出2套住房给申请执行人高某,高某实地查看了房屋现状后,双方于2019年6月29日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9年7月4日上午9点,铁东法院执行局一行3人来到位于铁东区某小区的执行现场,对协议约定的房屋进行现场交付。
9点20分,双方来到回迁楼,经现场勘查、更换门锁后,双方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在屋内完成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办理了入户手续,交完了物业费用,该公司将房屋钥匙交给高某的委托代理人,执行干警向双方送达了结案通知书。至此,这起历时近6年的涉执信访积案最终顺利执结。
案件的成功执结,体现了我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决心,也展现了执行局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铁东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剑指各类积案难案,争取早日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3 10:56:30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