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是社会治理一大难题。物业公司合同到期还不搬离,这成为业主们的心病。铁东法院近日执行了一件物业纠纷案件,让迟迟不走的物业公司搬离小区,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安宁于民。
某房地产开发商依据铁东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物业公司,要求将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的财物移交给房地产开发商。铁东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也曾向物业公司释明法律,但物业公司法人迟迟不曾露面,未能实现资料及财物的交接,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小区逐渐变得脏乱差,业主都怨声载道,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还发生过数次言语甚至肢体冲突,双方矛盾逐步加深。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铁东法院执行干警一行来到该小区张贴执行公告,告知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法院执行内容。随后,铁东法院通过多方寻找,物业公司法人终于露面,执行干警先是对物业公司法人代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执行干警表示若他不配合执行行动,将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物业公司法人代表迫于压力,当即表示配合执行干警工作,不找借口,履行义务。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的财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办公用品折价8000元由申请执行人接收。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出示了《物业费用明细表》,将收取的80多万元物业费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7 1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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